旅游实习实训基地合作协议书
甲方:岳西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乙方:
为了加强学生实践能力训练,培养应用型的旅游管理专业人才,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共同建设旅游管理专业实习实训基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双方同意共建“岳西职教中心旅游专业实训基地”,并在乙方处挂牌。
二、双方共同成立旅游专业指导与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实训计划、实训安排和管理。
三、实习实训方式:
1、岗位实习:安排在每年旅游旺季,由乙方提供若干工作岗位,实训人员直接上岗操作和服务,主要工种为餐厅、客房和前厅服务员或基层、中层管理人员及景区导游服务人员,在实习的过程中实行轮岗制。
2、课程见习:见习是指根据教学课程进行相应见习实训,内容包括基本服务技能、基本操作示范、企业运营、工作制度和相关的工作纪律,以完成上述单个课题为目的的实操练习或观摩环节,每次见习时间通常在十五天以内。通常安排在旺季前夕或者根据该方向的主干业务课程的需要而定。
四、双方共同制定学生实习实训方案,具体确定实习实训岗位、工作时间、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实习实训操作规程、实习实训考核办法和要求等。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
1、负责组织和管理学生。按照乙方提供的岗位安排学生实习实训,灵活调整教学计划以保证实训的持续性。
2、甲方实习实训人员在实习实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及工作纪律。
3、配合乙方对实习实训学生进行教育和操作指导,并制定相应的实习实训成绩评定办法,协助乙方对实习实训学生进行成绩评定。
(二)乙方:
1、负责提供工作岗位,明确岗位名称、职责及要求。
2、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提供相应岗位的实习实训指导老师,负责实操技能及岗位职责的培训与指导。
3、学生在实习实训结束后,负责对学生做出实习实训成绩评定。
六、双方关于实训津贴及实训时间的约定:
1、实训人员规模:全体旅游管理专业学生
2、津贴方案:乙方每月向甲方学生支付实习费用 元人民币,并且负责实习学生的住宿和饮食及实习指导教师的往返路费和住宿饮食费用。
3、实训时间规定:学生实习的时间安排为每年的六月十五日至十月十五日,共四个月。
七、双方关于劳动安全的约定:依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处理原则,在工作时间由乙方负责。由于个人原因违反规章制度及工作纪律或给企业造成损失,其处理方式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非工作时间由甲方负责。
八、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盖章签字日起开始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