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工程培训与安置就业协议书
甲方: 岳西县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乙方: 岳西县缘生建司
甲乙双方就阳光工程培训与安置就业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必须按照国家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合理组织教学,加强学员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和培养目标的实现。
2. 甲方必须为学员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条件,以使学员在校学习期间的身心得到健康发展。
3. 学员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甲方应为学员颁发《阳光工程结业证书》。
4. 学员取得证书后,乙方应妥善安排乙方公司上岗就业。
5. 甲方负责组织招生。免费培训。
6. 甲方为乙方免费培训计算机专业50人,建筑专业280人。
7. 协议有效期截止到
8. 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诚信而善意履行本合同,如果出现纠纷应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提起诉讼。
(2).甲方此前发布的《招生简章》应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招生简章》上载明的内容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3).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