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安徽省天鹅纺织制品(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岳西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因甲方所属安徽智尊科技电子有限公司(筹)用工需要,经甲方面试合格后,乙方组织储栁等49名应届学生(名单附后)到该公司实习,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职责:
1、负责提供就业岗位,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发放工资。试用期三个月,月工资1300元以上(含加班工资)。
2、统一安排食宿,其费用按甲方制度执行:试用期内每月从工资中扣除住宿费30元、伙食费150元。
3、负责就业学生在上班期间和往返途中的人身安全,负责办理“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4、负责试用期间学生管理,若有学生实在不能坚持三个月的培训学习,甲方负责与学生家长或乙方联系,并将其带回,车费由学生本人承担。
5、加班安排和劳动强度上应考虑学生身心健康的实际情况。
6、考虑少数普高学生须参加毕业会考,若在培训期间会考,学生要求回来参考,甲方应协调好此项工作。
二、乙方职责:
1、不定期安排专人对甲方安排的实习学生的工作环境、劳动强度及生活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并督促甲方解决。
2、协助甲方做好输送就业人员的思想工作,督促遵守甲方一切合法的规章制度。
三、试用期满后,甲方须同学生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签字: 乙 方 签 字:
(公章) (公章)
2007年4月10日 200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