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培训进修制度
当今社会科技迅猛发展,知识日新月异,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要适应飞速发展的社会的需要,很好的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就必须不断的参加培训进修学习。为保证培训进修工作的常规化、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培训进修的形式
1、为提高学历而进行的离职、在职教育硕士学习;
2、为达到合格学历而进行的离职、在职本科学习;
3、学校派出和自主参加的各种短训班、教研会、报告会;
4、继续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培训研修活动;
5、教职工随时随地进行的在职常规学习。
二、基本要求
1、广大教职工都必须积极参加不同形式的培训进修,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素养;
2、学校应创造条件尽最大可能多派教职工参加各级各类的培训进修、考察学习,教职工也应克服困难愉快的接受各种培训进修、参观考察任务;
3、不具备高中教师合格学历的教职工应通过不同形式的培训进修达到本科学历;
4、、学校支持教职工为提升自己参加全日制教育硕士学习,更鼓励教师参加在职函授教育硕士学习;
5、学校支持并鼓励教职工参加各种与本专业有关、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培训进修学习,也支持教职工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参加与本专业无关但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培训进修学习;
5、学校要求教职工积极参加学校派出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各种培训班、研讨会、报告会,也鼓励教师在不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自费参加各级各类的培训班、研讨会、报告会;
6、学校要求广大教职工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认真参加校本研修活动,及时、规范的填写“校本研修报告册”;
7、学校要求广大教职工积极购买各类书籍,订阅各类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报刊杂志,并认真阅读,撰写心得、论文,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8、学校派出参加各级各类培训进修的教职工,必须认真学习各门课程,完成各项议程,取得良好成绩,不得逃会、逃课;
9、学校派出参加各级各类培训进修的教职工,学习期间应认真做好笔记,保管好学习材料,回校后必须及时向本教研组或本专业的教职工传达会议精神,交流学习体会,传阅学习材料;
10、参加离职教育硕士学习的教职工,学校希望并鼓励其毕业后再回校为学校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11、工作期间由学校派出参加培训进修学习,由学校安排所带课程和相关工作。在职参加自考和函授学习,工作期间参加培训和考试,由自己安排好所授课程和相关工作。
三、经济待遇
由学校派出参加各种培训进修学习,与学习有关的相关费用(如往返车船费、住宿费、会务费、教材费等)由学校核实凭发票报销,伙食费含在会务费中的不另报销,伙食费自理的按标准报销。为提高学历和技能而参加的各级各类的离职培训进修学习、在职自考函授学习所有费用由个人自理,离职学习期间(一个月以上)不享受学校福利待遇。
岳西县职教中心
二00七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