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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成立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时间:2017-07-20 09:35:51 来源:安庆大别山科技学校 作者:ssc 点击:1388次

    为规范和推进学校校企合作工作,使之更好地服务于应用型高素质人才的培养战略,经安庆大别山科技学校会议讨论研究,决定成立安庆大别山科技学校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

    一、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组成

    主  任: 叶学军

    副主任:储朝曦

    委  员:张厚继、朱小东、余岳云

    二、 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推进学校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校企合作工作运行和管理体系。

    (二)统筹校企合作资源,开展校级层面上与行业企业的合作,探索多种形式校企合作模式。

    (三)指导各学院开展校企合作,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对重大项目提出意见。

    (四)结合年度群体考核,对校企合作开展评审,作出评价。

    (五)及时总结校企合作经验,推广好做法,实施表彰奖励。

    三、专业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机构设置及管理

    各企业根据自身经营项目、专业设置等特点选择加入一个或多个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各委员会设顾问2~3名、主任一名、副主任2~3名、委员若干名,顾问由理事会聘任,主任与副主任由常务理事会推举产生。

    各类专业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在理事会领导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般性秘书工作由主任所在单位担任,主要联系则通过网站各专业委员会的端口进行。岁末年初,各委员会主任应在征求集体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上年工作总结,提出下年工作计划上交办公室,作为年度总结和计划的基础。

    四、各学院(系)职责

    (一)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积极拓展校企合作途径,探索多种形式的校企联合人才培养模式。

    (二)结合专业建设,与行业企业共建专业(专业类)指导委员会;根据社会需求,引进企业资源(包括课程、项目、车间等),拓展实践基地。

    (三)结合队伍建设,聘请双师型工程技术人员进课堂,让中青年教师到工厂企业践习,开展课题研究。

    (四)负责在实施合作项目期间学校资产的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