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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庆大别山科技学校实训基地管理制度

    时间:2022-11-21 19:45:16 来源:安庆大别山科技学校 作者:ssc 点击:2341次


    为了加强实训基地的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免遭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训基地安全制度

    1、加强四防教育(防火、防盗、防爆、防毒),提高安全意识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保证。实训基地各实训室都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要安放在实训基地附近显眼的地方,经常检查,保持完好的状态,严禁动用、损坏消防器材或设备。

    2、室内电源要符合用电要求,不得随意架设临时线路,非电工人员不得随意拆改电源设施。

    3、严禁在实训基地内大量存放易燃物品,如酒精、汽油、煤油等物品,若需少量存放,要放在阴凉、通风和不易碰撞的地方,严禁在实训基地内抽烟。

    4、有贵重仪器、设备的实训基地,要安装防盗装备,实训基地的门、窗、玻璃要完好,扣带安全有效。

    5、实训基地内不许存放床、卧具及其他生活用品,未经批准不得在室内进行与实训教学、科研无关的活动及文体活动。

    6、对剧毒物品要加强管理,运输要按有关规定办理,要有专人购买,两人以上专人保管,存放在专用保险箱中,严格领用手续,用后剩余的要及时收回。

    7、实训基地要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经常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进入实训基地要穿戴好防护用具。

    8、人员离开实训基地时要做到关灯、断电、停水、锁门。节假日前必须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将门锁好。假日期间进入实训基地要经实训基地领导批准。

    9、实训基地的大型装置未经实训基地领导和专职维修人员操作, 不得拆卸移动。

    10、实训基地内为大型设备配制的电气设备未经实训基地领导同意、电管部门许可和专职维修人员操作,不得拆卸。

    11、参加实训课程的学员,在实训过程中,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训,听从指导教师的指导。不可随意处置实训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事故。

    12、没有该项实训课程的学员,不可擅动与自己无关的任何装置及配电设备,以免发生事故。

    13、在基地实训室有长期实训实验任务的同学,在实训实验任务结束后,将所用的实训室钥匙及时交给实训室负责人。

    二、实训基地环境保护制度

    1、重视实训基地的环境保护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各项规定,实验排放的废水(液)、废气中的有害成分的浓度符合国家制度的排放标准。

    2、含有剧毒的废渣必须妥善处理,严禁将此类废渣与生活垃圾混同排出。

    3、实训基地的工作噪音应当严格控制在 70 分贝以下,噪音控制应是设备选购时的一个主要的技术指标,防止噪音污染。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仪器设备,任何人不得购入,否则追究其责任。

    4、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师生有权给予劝告制止。情节严重的追究其领导责任。

    三、实训基地劳动纪律的管理规定

    1、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学员要遵守学习纪律,根据教学安排表,按时报到。

    3、学员进入实训基地必须穿着工作服、佩带胸卡。

    4、学员进入实训基地必须保持实训基地的整洁、卫生,不得喧哗、串岗、吃食物,严禁吸烟。

    5、学员应爱护实训基地的设备及设施,妥善保管各组所用的工具和器件。若有损失或丢失,按规定进行赔偿。

    6、每天下班后必须打扫卫生、关门窗、断水电,经老师批准后方可离去。

    四、实训基地卫生制度实训基地是进行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场所, 保护室内清洁卫生,造就一个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是建设文明实训基地的基本要求,也是实训基地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1、实训基地工作人员及学员要遵守室内的卫生制度,做到不随地吐痰,不吸烟,不吃零食,不乱丢废物及纸屑,经常打扫实训基地卫生。

    2、实训基地的仪器、设备要保护完好、布局合理、摆放整齐。桌面、仪器表面做到无尘土,精密仪器要有盖布。

    3、墙壁、门窗、管道、电源箱等做到无积灰与蛛网,墙面不准随意乱划和张贴字画。

    4、灯管上不得悬挂彩条及其它物品,不准随便架电线。

    五、仪器设备损坏赔偿的管理规定

    1、赔偿原则。凡在实训过程中因个人责任事故而使仪器设备、工具、玻璃器皿等物资遭到损坏时一律按规定赔偿。

    2、赔偿标准:

    1)被损坏物经修复仍能使用者,以维修费为赔偿金额;

    2)被损坏物无法修复或丢失者,参照学院有关赔偿制度进行赔偿;

    3)赔偿款原则上一次付清,有困难者可酌情分次付款,但在毕业前必须还清。

    3、赔偿手续

    1)学员损坏仪器后,及时向指导老师申请填写仪器损坏表,领取补发仪器。实训基地按班级、人员将损坏赔偿款在期末通知各班, 各班班长在接到通知一周内将赔款交基财处。

    2)学员如不履行赔偿责任,各教研组和教师应进行教育,监督其赔偿,个别学生态度恶劣者,可停止实训或停止其注册。

    3)实训指导教师在实训中应严格要求,培养学员严格谨慎的基本操作,一旦发生破损现象,严格执行仪器破损登记。

     

     

     

    201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