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文件
教职成[2009]8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机械制图等
9门大类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和技能型人才培养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8〕8号)和《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职成〔2009〕2号),在认真总结上一轮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我部组织力量对现行中等职业学校机械制图等覆盖专业面广、规范性要求高的部分大类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大纲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9门教学大纲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要根据专业需要,结合制订相关专业的教学计划,统筹安排大类专业基础课程的教学工作,充分发挥这些课程在支撑后续专业技能课程学习,提高学生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及适应职业变化能力中的基础作用。要及时组织开展师资培训和教研活动,促进教师转变教育教学观念,提高运用新大纲的能力。要为新大纲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确保教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新大纲自2010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届时,我部2000年发布实施的中等职业学校机械制图等16门专业技术基础课程教学大纲停止使用。
各地在实施新大纲过程中,有发现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请报我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附件:
1. 中等职业学校机械制图教学大纲
2. 中等职业学校机械基础教学大纲
3. 中等职业学校金属加工与实训教学大纲
4. 中等职业学校机械常识与钳工实训教学大纲
5. 中等职业学校电工技术基础与技能教学大纲
6. 中等职业学校电子技术基础与技能教学大纲
7. 中等职业学校电工电子技术与技能教学大纲
8. 中等职业学校土木工程力学基础教学大纲
9. 中等职业学校土木工程识图教学大纲
教 育 部
二○○九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