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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2012年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和补贴标准的通知

    时间:2012-07-08 23:17:00 来源:岳西县职教中心 作者:供需平台 点击:1228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 政 局

     
    宜人社秘〔2012〕85号

    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公布2012年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
    和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公布2012年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和补贴标准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9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是要进一步规范资料的管理。在申报开班计划时,培训工种一栏要按工种目录填写工种(项目)的名称,不得统填行业名称。要按照规定的课时实施培训,并落实培训补贴标准。
          二是定点培训机构(培训企业)在申报计划时,每期不超过一批,每批以100人为宜。
          三是要加强培训过程监管。每期培训除了开班和考试进行监督以外,在培训过程中,主管部门明查暗防不得少于两次,并进行记录。如发现一次不按培训计划实施,即扣除补助额20%,超过两次以上,即取消补助。
          四是凡属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特别是高级工及其以上培训,必须严格遵守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由市鉴定中心统一组织鉴定,并由局机关相应科室派人参加督考,各鉴定站不得自行鉴定,否则,鉴定无效。经鉴定不合格者,不予发证,不享受补贴。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关于公布2012年就业技能培训
    工种目录和补贴标准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广德县、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加强就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制定了2012年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和补贴标准,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认定的培训机构,应在本目录工种(项目)范围内实施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参加本目录工种(项目)就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补贴标准全省统一。
          二、补助对象、补贴申领程序和办法,按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财社〔2011〕591号)执行。
          三、2012年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和补贴标准自2012年4月1日实施。2012年4月1日前开班的就业技能培训仍按原工种目录和补贴标准执行。

    附: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和补贴标准.rar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