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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评好课”征文与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1-04-23 14:49:14 来源:教研室 作者:教研室 点击:1464次

                                                             

    教师训[2011] 42

    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评好课”

    专题培训征文与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中心,市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中小学教师积极参加“评好课”专题培训的学习和实践活动,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评价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技能,总结、交流和推广各地在“评好课”专题培训活动中的有效经验和理论成果,经研究,决定开展“安庆市中小学教师‘评好课’专题培训征文与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2011430之前为征文阶段,总征文篇数为300篇。要求各地各校在开展相应活动的基础上按照分配推荐篇数进行集中统一推荐,分配推荐篇数见附件(岳西县共推荐22篇,由县教师进修学校初选后统一报送。)。5月底之前,市教育局师训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为保证质量,本次征文评选采取差额评奖:设立一等奖30篇、二等奖70篇、三等奖140篇。获奖论文将编成论文集在全市交流,并择优在《安庆师训》和安庆师训网上登载。

    二、具体要求

    1、征文题目自拟,内容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要结合“评好课”专题培训的学习和实践活动,关注课堂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与评价理论的前沿动态与实践问题;要贴近课堂教育教学评价的实际,突出“评好课”专题学习的实践技能;要有创新思路,针对性、实效性、指导性要强。

    2、字数以不超过3000字为宜。请使用Word格式,文章题目用二号宋体字,文题下用四号楷体字注明作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正文用四号宋体字,文中一级标题用四号黑体字,二级标题用小四号楷体字,文本用A4纸打印,在首页左上角标明  * * 学科“评好课”征文  字样。报送时,电子稿一份,打印稿一份。

    报送部门:安庆市师资培训中心(由县教师进修学校初选后统一报送。)

    联系人:沈俊华  电话:8769106

    电子邮箱:aqszpx@126.com

    3、计量单位以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统计学符号须按国家标准《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规定书写;标点符号使用准确;表格设计合理。

    4、必须原创,杜绝抄袭,文责自负。

    三、有关事项

    1、各地各校应结合本次活动相应开展中小学教师“评好课”专题培训征文与评选活动,以引导中小学教师“评好课”专题培训活动的深入开展。

    2、本次各级开展的征文评选活动不得向教师收取任何费用。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抄报:省教育厅师资处,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抄送: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