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庆 市 教 育 局
教师训[2011] 42号
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评好课”
专题培训征文与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中心,市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中小学教师积极参加“评好课”专题培训的学习和实践活动,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评价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技能,总结、交流和推广各地在“评好课”专题培训活动中的有效经验和理论成果,经研究,决定开展“安庆市中小学教师‘评好课’专题培训征文与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二、具体要求
1、征文题目自拟,内容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要结合“评好课”专题培训的学习和实践活动,关注课堂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与评价理论的前沿动态与实践问题;要贴近课堂教育教学评价的实际,突出“评好课”专题学习的实践技能;要有创新思路,针对性、实效性、指导性要强。
2、字数以不超过3000字为宜。请使用Word格式,文章题目用二号宋体字,文题下用四号楷体字注明作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正文用四号宋体字,文中一级标题用四号黑体字,二级标题用小四号楷体字,文本用A4纸打印,在首页左上角标明 * * 学科“评好课”征文 字样。报送时,电子稿一份,打印稿一份。
报送部门:安庆市师资培训中心(由县教师进修学校初选后统一报送。)
联系人:沈俊华 电话:8769106
电子邮箱:aqszpx@126.com
3、计量单位以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统计学符号须按国家标准《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规定书写;标点符号使用准确;表格设计合理。
4、必须原创,杜绝抄袭,文责自负。
三、有关事项
1、各地各校应结合本次活动相应开展中小学教师“评好课”专题培训征文与评选活动,以引导中小学教师“评好课”专题培训活动的深入开展。
2、本次各级开展的征文评选活动不得向教师收取任何费用。
安 庆 市 教 育 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抄报:省教育厅师资处,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抄送: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