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岳西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体形势渐趋严峻。这必将影响“平安岳西”、“和谐岳西”的建设,进而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发展。
一、岳西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控体系的现状
(一)家庭教育缺乏管理。社会对于家庭教育的管理基本上处于“放任型”,缺乏有效的管理。人们通常的观念也认为家庭教育是家庭的私事,社会不便介入。家庭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基石,如果在起点上实施有效管理,对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可以事半功倍。
(二)学校教育存在缺口。在高考指挥棒下,不少学校在办学方向和管理方法上还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如缺乏对“后进生”和“差生”的关怀和帮助;重智育、轻德育的现象还比较普遍;社会普遍轻视、忽视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对未成年人法制教育重视不够;对未成年人青春期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也重视不够。
(三)社会保护管理虚化。社会保护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关键环节。负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职责的机构和部门很多,如关工委、共青团、教育局、妇联等等。虽然每个部门都可以管,但每个部门都没有明确的职责分工,没有切实管,出现了“大家都管事,有事没人管”的局面,导致社会保护虚化。
二、健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控制体系的建议
健全预防控未成年人犯罪体系的总体思路,就是要建立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从而发挥其最大的效益。
1、积极改进家庭教育。
首先要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中小学学校要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
其次加强对家庭教育的管理,强化对未成年人的法律监护责任。未成年人的父母和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父母和其他监护人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旷课、夜不归宿、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不良行为。派出所、社区、村等基层单位和组织发现辖区内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的应当督促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教育、制止。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公安、民政、共青团、妇联或学校等应对其进行教育;对遗弃、虐待未成年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完善学校教育体系。
首先严格控制中小学生辍学流失,发展职业教育。学校应重视和加强对“后进生”的教育工作,不得以开除或劝退等方式变相开除义务教育阶段品学有缺陷的学生。多渠道解决城乡贫困生就学问题,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积极探索外来人口子女就学的途径和办法,妥善解决外来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扩大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对未升入高中的未成年人的招生规模,加强对他们的劳动技术培训,最大程度地避免未成年人闲散在社会。
其次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学校应把预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工作纳入规范化学校建设内容。学校每学期应当组织适量课时的法制讲座,并将法制教育纳入学业考核和相关学科考试。全面实行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的任命、考核和激励机制。教育主管部门可和学校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基地,并与司法机关联合开展“模拟法庭”、“法制夏令营”、“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等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促进未成年人守法意识和行为的养成。同时还要加强青春期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小学高年级和中学要适时开展青春期教育,引导和帮助学生正确掌握科学的性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性侵犯能力。
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制,构建校园安全防控体系。严肃查处侵犯校园、伤害学生的暴力犯罪案件、涉黑案件。开展安全文明主题实践活动,整治和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中小学校周围二百米范围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它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公安机关应当在校园及周边区域设立治安岗亭,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
3、强化落实社会保护
(1)、健全社会保护组织体系
切实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组织工作,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机制。这是社会保护工作的组织保障。首先政府应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预防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加大投入。其次在各乡镇(街道)成立未成年人事务管理所,以综治办、共青团、妇联和村、社区为主要成员,并在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团体、村、社区、司法所、派出所中设立联络员和具体工作人员。再者各村、社区建立未成年人事务服务中心,以老干部、老教师、老法律工作者为主组成志愿者队伍,由未成年人事务管理所统一管理,按照“就近、及时、专业对口”原则统一调度,从而建立完善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构,形成三级预防网络。
同时可建立相应的“ 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信息月报制度,即各职能部门、基层组织每月填报本部门、本辖区所掌握的未成年人基本状况和具体工作举措。需要注意的是,必须对单亲、留守、特困、辍学和服刑劳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以及外来未成年人的情况建立卡片,纳入管理。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未成年流动人口的暂住管理,并及时与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和有关单位联系。
(2)、净化文化市场、传媒环境
强化文化娱乐场所管理。强化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它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的监管和专项整治,特别要加强对网吧的管理,制定网吧准入制度,规范网吧经营秩序,设立网吧举报电话,制定举报奖励措施,建立网吧查处档案,取缔“黑网吧”。实施“绿色上网工程”,对供未成年人使用的网络设备要强制安装安全防护软件。
净化文化市场。建立文化产品分类陈列经销制度,严禁向未成年人提供、展示和出售成人专用文化产品,对违规者依法予以处罚。定期开展净化文化市场专项行动,公布监督投诉电话,试行未成年人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经营专项补贴或其他形式的优惠政策。
净化传媒环境。严格控制不宜未成年人观看、收听节目的播出数量和时段,禁止广播电台、电视台在七时至二十二时播放恐怖、暴力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收听、观看的节目。净化报纸娱乐版、资讯广告等的图片和语言。在媒体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健全投诉工作机制,公布投诉电话。
(3)、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障。把特困未成年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确保特困未成年人享受医疗保障或福利,并给予寄宿费减免和生活费补贴。对失业、无业的未成年人,劳动保障、税务、工商等部门要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和创业扶持。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探索建立政府出资的救助养护制度,对遗弃孤儿、流浪未成年人提供家庭寄养式救助。加强对服刑劳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救助,建立司法、民政、教育部门和社区居(村)委会四方情况通报和责任联系制度,落实服刑劳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与抚养。
4、建立预防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责任体系
家庭、学校、社会各方共同参与,才能真正使得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防控体系能发挥最大的作用。党委政府应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加大检查考核力度,督促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被纳入预防控体系的任何单位和组织,都必须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履行好职责。如发现未按规定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管理、矫治,致使未成年人权益遭受严重侵害,要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各部门、单位和组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工作情况,纳入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同时列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平安村”、“平安校园”、“中小学生行为规范教育示范学校”等活动的考核内容,由综治机构将考核结果转送上述单位的考评部门,按照一定分值列入考核。
青少年是我们共同未来的寄托,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真正意义在于,为他们提供最好的人生起点,也为我们创造有一个前所未有的越来越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