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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届普高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启动

    时间:2010-03-11 16:44:15 来源:教导处 作者:转帖 点击:2231次

     

    市教基[2010]46号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高中、市区民办高中: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和考试评价制度改革,深入全面实施小学素质教育,更好更多地培养和选拔人才,切实做好我市2010届普通高中学生高考档案建立工作,现将省厅教科研函[2010]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各方职责,责任落实到人,精心组织实施,切不可掉以轻心,玩忽职守,本着对每一位学生切身利益和终身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恪守教师职业道德,确保评价工作全面、顺利开展。各校要成立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评价工作,监督评价过程,处理评价咨询、投诉、复议等事宜,审核、上报评价数据。县(区)学校于3月9号前将校领导小组人员名单上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学校直接上报市局。各县(市、区)教育局于三月十日前将本地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负责人及系统管理人员名单、联系方式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和教研室(填写附件4)。
    二、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评价标准组织程序、结果审核、数据上报、档案管理等具体要求,科学、严谨、规范、高效地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考虑到部分高中负责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人员有所变动,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立即安排布置此项工作,抓紧组织县级专项培训,认真指导和检查所辖各高中此项工作开展的情况,及时反映和帮助解决基层学校开展评价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各高中要严格按照《安徽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组织学生填写实证材料,班主任和学校对学生的实证材料和各项素质评价结果要进行认真审核并签字认定,严格杜绝弄虚作假、张冠李戴等现象的发生。A等比例超30%需将实证材料上报县(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并经盖章后方可上报,超50%需将实证材料上报市局审核,方可上报。待省厅审批通过后在校内公示一周。
    三、各地各校要抓紧做细做实评价的各环节工作,按要求及时、有效、高质量地完成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上报工作。初评材料描述必须明确时间、事项等具体内容,坚决杜绝空泛描述(如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等)、随意性描述等此类现象。此次评价对象为全市2007年入学、2010年毕业的普通高中学生。评价方式依照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统一使用的“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软件上机评价(4.0版软件在安庆市教育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各地各校通过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校版)导出《综合素质评价数据审核统计表》,确认数据填写无误后盖章,并将评价数据及《综合素质评价数据审核统计表》《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记录表》一式两份于2010年3月19日前上报市教育局。
    附:1、《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教基[2007]6号)
            2、《关于做好2010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上报工作的通知》(教科研函[2010]09号)
        3、A等(优秀)实证材料范例
        4、安庆市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联系人登记表
        5、2010届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证登记表
        6、安庆市2010届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互评表
     
                                 
         安庆市教育局
    二○一○年三月四日